法規公告
- 更新日期:115-09-29
- 發布單位:企劃一組
修正「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學生優良研究成果獎勵要點」第5點,並自即日起實施,請查照轉知。
一、本要點業經115年9月16日115學年度第1次行政會議通過,修正係比照本校「教師及研究人員國際化研究成果獎勵原則」辦理,以確保同屬方案認定一致性及資源運用之效益。
二、本次第5點規定修正重點如下:
(一)受理成果認定基準,以「論文發表(publication)日期 」為準,取消原訂之「論文出版或被接受日期」;另於「論文發表」及「論文投稿」等名詞新增英文「publication」與「manuscript submission」備註,以茲明確。
(二)獎勵級別認定基準「論文發表期刊之 JIF percentile 數值」採計「論文發表日期前一年度」之公布值;另該數值「不另做四捨五入或小數點無條件捨去」計算,直接以該數值落入區間決定獎勵級別。
(三)因「論文發表期刊之 JIF percentile 數值」不另做上述計算,爰調整第一級獎勵級別認定文字,以納入 JIF percentile 超過 99%的期刊,以玆完備。
三、檢附修正對照表及全文各1份,新版實施要點亦更新於本校研究發展處網站(首頁/常見問題與下載/法規查詢/校內外獎補助)。
四、另考量本(115)年度學生優良研究成果獎勵修正要點公告時程,為確保學生權益,本年度第一、二梯次「發表優良期刊論文」類獎勵,其論文採計基準規劃銜接措施。
(一)前述獎勵之論文「接受日期」或「發表日期」均得比照舊要點予以採計。
(二)JIF percentile 數值,則依新要點規定,統一採計「論文發表日期前一年度」之公布值。
二、本次第5點規定修正重點如下:
(一)受理成果認定基準,以「論文發表(publication)日期 」為準,取消原訂之「論文出版或被接受日期」;另於「論文發表」及「論文投稿」等名詞新增英文「publication」與「manuscript submission」備註,以茲明確。
(二)獎勵級別認定基準「論文發表期刊之 JIF percentile 數值」採計「論文發表日期前一年度」之公布值;另該數值「不另做四捨五入或小數點無條件捨去」計算,直接以該數值落入區間決定獎勵級別。
(三)因「論文發表期刊之 JIF percentile 數值」不另做上述計算,爰調整第一級獎勵級別認定文字,以納入 JIF percentile 超過 99%的期刊,以玆完備。
三、檢附修正對照表及全文各1份,新版實施要點亦更新於本校研究發展處網站(首頁/常見問題與下載/法規查詢/校內外獎補助)。
四、另考量本(115)年度學生優良研究成果獎勵修正要點公告時程,為確保學生權益,本年度第一、二梯次「發表優良期刊論文」類獎勵,其論文採計基準規劃銜接措施。
(一)前述獎勵之論文「接受日期」或「發表日期」均得比照舊要點予以採計。
(二)JIF percentile 數值,則依新要點規定,統一採計「論文發表日期前一年度」之公布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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