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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研究發展處

產學計畫簽約及執行

主持人及執行單位應辦理追回請款統一收據作廢,及聲明已用印合約書作廢,並請以簽呈經承辦人、計畫主持人、系所主管、一級主管簽章,再會產學運籌中心(需參照實際情況簽署終止或增補合約)→主計室→計畫業務組→(如有收據請加會出納組作廢)→秘書處陳核(核決單位)辦理註銷。
合約為雙方合意所簽訂,故欲修正時亦應雙方合意,並有書面文件為憑。應送計畫主持人、系所主管、一級主管簽章後,再請依分層負責明細表陳核。
可至研發處網頁下載點入,選擇產學合作(非國科會)計畫,即有相關法規及文件可供查詢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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