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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研究發展處

產學計畫校內流程

  1. 投標案:備妥簽案或函稿並檢附投標須知及投標文件,自承辦人送出簽章後,應送計畫主持人、系所主管、一級主管簽章,會核辦理單位為計畫業務組→秘書處陳核(核決單位)→文書組。
  2. 簽約案:函稿連同合約等類同文件自承辦人送出簽章後,應送計畫主持人、系所主管、一級主管簽章,會核辦理單位依序為產學運籌中心→→計畫業務組→主計室→(如一併請款請加會出納組)→研發處→秘書處陳核(核決單位)→文書組。請依核示結果至本校「產學合作計畫系統」線上填寫「產學合作計畫處理表」並上傳核決公文及合約等相關文件後送出審核,完成線上簽核流程。
  3. 請款案:函稿自承辦人送出簽章後,應送計畫主持人、系所主管、一級主管簽章,會核辦理單位依序為主計室→出納組→計畫業務組(線上代決單位) →文書組。如附有收支明細報告表、會計報表等需加蓋機關首長職章及用印之文件請依分層負責明細表陳核。
  4. 報告繳交案:函稿自承辦人送出簽章後,應送計畫主持人、系所主管、一級主管簽章後,再請依分層負責明細表陳核。
※ 計畫業務組為輔助系所個案辦理產學合作計畫業務,特製訂各式函稿範本置於網頁上,提供參辦,請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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