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研究發展處

繳費問題

  1. 校內單位:乾冰與核心設施採收費使用,中心每2個月採累計方式出帳,每單數月份寄發繳費通知單。可選擇計畫轉帳、出納組現金或信用卡支付、匯款繳費等方式繳費;校內單位計畫轉帳請依說明填寫「經費移撥申請單」
  2. 校外單位:所有儀器採收費使用制,請持繳費通知單於繳費期限前至出納組以現金或信用卡繳納,或匯款繳費,並請於"匯款單備註欄填入研究室主持人姓名",於匯款當天來電通知本中心,並將匯款明細(匯款帳戶的後五碼、金額等)以電子郵件回傳至中心信箱,待敝校開立收據,貴單位可至中心親取或提供收件地址。
陽明校區共同儀器使用費每兩個月累計出帳一次,系統固定於單數月份10-11日寄出,如忘記繳納或帳單已逾期,前期未繳金額將累計至下一期帳單,請於收到新帳單後盡快繳納即可。如有疑問,請來電或寄信至中心信箱,將有專人協助回覆您。
  • 校外使用者:
    1. 使用前由儀器技術員開立報價單給使用者,請於報價單之委託人欄位簽章及蓋委託單位戳章,繳交儀器技術員。
    2. 儀器技術員於實驗完成後開立共同儀器使用費繳費通知單給使用者。
    3. 請使用者帶著繳費通知單至出納組(光復校區中正堂2樓)繳費,並於繳費後將繳費通知單及收據影本繳交儀器技術員(亦可將單據掃描後以電子檔寄給技術員)。
  • 校內使用者:
    1. 校內使用者可利用教授在本校執行之各項計畫直接轉帳扣款。
    2. 填報校大校區-共同儀器使用費校內單位經費移撥申請表(下載網址),請填妥並核章後交給儀器技術員。
陽明校區共同儀器使用費每兩個月累計出帳,實驗室負責人可至儀器使用費查詢系統查看使用與繳費紀錄,如須查詢使用者帳號,請來電或寄信至中心信箱,將有專人協助回覆您。
中心每年進行1-2次帳務清查及書面催繳通知實驗室負責人,以校內公文傳遞寄送書面催繳通知單與待繳明細。如實驗室負責人收到通知單後未於1個月內完成繳款,中心將停止該實驗室之儀器使用權,並提交儀器資源中心使用者委員會討論是否停用其他儀器使用權限以及門禁權限,直至還清帳款。
 共有5 前往
gotop